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0吨改性塑料及制品生产线项目 | 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栋梁路西侧(租用湖州荣强机械有限公司的厂房) | 瑞瓦格复合材料(湖州)有限公司 | 瑞瓦格复合材料(湖州)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改性塑料及制品生产线项目选址于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栋梁路西侧,利用厂区内现有的空闲厂房,新增改性塑料及制品生产线。项目主要新增挤出机、切粒机、喂料机等生产设备30余台(套),形成年产10000吨改性塑料及制品的生产能力。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总投资500万美元。项目不设有职工食堂和宿舍。 | 建设单位--瑞瓦格复合材料(湖州)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29日在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公告栏、湖州市吴兴区织里河西村公告栏进行了“瑞瓦格复合材料(湖州)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改性塑料及制品生产线项目”的环境保护公告,在公告期间未收到项目附近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以信函、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对本项目提出的异议。 同时建设单位--瑞瓦格复合材料(湖州)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西侧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宿舍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出个人调查表1份,回收1份,回收率为100%。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排放。 废气: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至少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与粉尘废气经同一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噪声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固废: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环保局织里分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0572-3218995 传真:0572-3218995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行政中心4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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