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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卫生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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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领导班子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负责全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免疫规划工作,指导和管理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理,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起草全区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履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负责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和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健康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服务市场、传染病防治的监督。

  (五)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实施全区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六)组织拟订并实施城乡社区卫生发展规划,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贯彻落实卫生政策,督促落实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七)负责推动建立新居民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监测工作,促进新居民计划生育的综合管理。

  (八)拟定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发展规划,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监管。组织对开展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工作。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组织拟订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医药卫生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及成果转化和推广的申报、管理与验收。参与拟订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十一)拟订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动员全社会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建设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和全民健康促进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

  (十四)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

  (十五)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六)负责管理区级及下属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负责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的管理;推进医疗机构法人治理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对外合作交流和援外有关工作,承担全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共卫生委员会办公室、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