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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民政局(残联、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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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领导班子 ?

 
  主要职责:
  

(一)区民政局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指导基层民政工作。

2.负责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3.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办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申报工作;承担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全区复员、退伍军人等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优抚对象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区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全区救灾减灾工作,核查上报发布灾情,监督管理救灾款物分配使用;组织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指导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救灾捐赠,负责接收社会捐赠。

6.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依法管理、指导慈善事业;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组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乡镇福利中心建设和管理;负责农村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的生活困难定期补助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工作。

7.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区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区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0.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主要为城市规划区外)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

11.负责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养登记工作。

12.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

13.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残疾人联合会职责

1.贯彻执行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章和规划;对有关残疾人工作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2.负责全区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

3.指导、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推进无障碍建设。

4.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5.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工作。

6.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