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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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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领导班子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合理配置。
  (三)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并落实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措施。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团队的建设,负责引进各类人才来吴创业、创新。
  (四)负责拟订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实施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负责国内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五)负责促进创业、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和落实创业扶持、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负责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实施职业资格制度;负责辖区内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省、市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完善企业高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体系建设。
  (七)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实施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
  (八)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编制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
  (九)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编制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收支预测与分析等工作;承担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工作。
  (十)组织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对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实施行政监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
  (十一)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直属(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制度。
  (十四)负责营以下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协同做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实施方案;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六)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七)负责全区人力社保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力社保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应用、安全、保密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